3,问:地震安全性评价与抗震设防要求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是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的重要前提和依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是一种科技行为,是地震科技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的体现,凡是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都可以在资质确定的范围内从事此项工作。而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则是一种政府行政行为,其带有明显的行政强制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结果,经合法的评审机构评审通过后,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和国家或省地震部门的审批意见,综合工程的类别和重要程度等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具有法定效力。